数据产品的合规标注(如数据来源、隐私属性)?
数据产品的合规标注是实现数据透明性与合法性的核心环节,需围绕数据来源与隐私属性构建清晰、易理解的披露框架。其中,数据来源标注要明确“谁提供、怎么来、合不合法”——比如自研数据需说明采集主体(企业自身)与方式(用户主动提交、传感器采集),合作数据需标注合作方名称及授权范围,公开数据需注明来源平台及版权归属,且所有来源均需关联合规依据(如用户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隐私属性标注要聚焦“是不是个人信息、敏感程度、怎么保护”——需对数据分类(敏感信息如姓名、手机号,非敏感如设备型号),明确处理状态(匿名化/去标识化、加密存储)及使用限制(仅用于算法优化、不共享给第三方)。
实践中,标注需“可见、动态、一致”:要在产品显眼位置(首页、设置页)展示,避免隐藏在冗长条款;数据来源或隐私处理变更时及时更新;并与隐私政策、数据映射表等文件联动,确保信息统一。这种标注不仅是满足GDPR、《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合规要求,更能通过“说清楚数据的来龙去脉与保护措施”,建立用户信任,减少滥用风险,避免监管处罚,让数据产品的价值在合规框架内更可持续。
摘自《可信数据空间合规100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