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数据空间是数字经济时代为解决数据流通中的信任、安全和控制难题而孕育出的关键基础设施与新型经济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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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基本定义与概念 #
可信数据空间并非一个单一的物理存储或集中式数据库,而是一个基于共识规则与先进技术构建的数据流通与协作生态系统。
从国家政策视角看,根据《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其被明确定义为“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同时也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它旨在为数据提供方与使用方之间提供一个可信、可控、可审计的交互环境。
《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中的名词解释如下:
可信数据空间是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可信数据空间须具备数据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三类核心能力。本文件所称可信数据空间、数据空间、空间的含义相同。
其核心特征包括:
1、双向流通性:强调数据在多方间的有序共享与价值交换,而非单向索取。
2、分布式架构:数据原则上保留在本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不动价值动”,保障数据主权。
3、以规则为中心:所有参与方必须共同遵守预先设定的技术、商业与法律规则,形成共识信任。
4、技术使能:深度融合身份认证、权限控制、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多种技术,确保流程可信。
1.1.2 发展背景与驱动因素 #
可信数据空间的兴起,是多重动力共同驱动的必然结果:
1、政策与战略驱动: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将数据视为核心战略资源。欧盟通过《数据治理法案》推动建设“共同欧洲数据空间”,我国“数据二十条”等顶层设计明确要求探索可信数据空间,作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
2、技术成熟驱动:隐私计算、区块链、可信执行环境(TEE)等关键技术日趋成熟,使得在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数据融合计算成为可能,为可信流通提供了技术基石。
3、市场需求驱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进入深水区,单个组织的数据价值有限,跨行业、跨领域的数据融合创新(如智能驾驶、精准医疗、供应链金融)需求迫切,但受制于信任缺失与合规风险。
4、合规与伦理要求: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数据流通的合规门槛显著提高。可信数据空间提供了在合法合规框架内释放数据价值的安全路径。
1.1.3 核心价值与意义 #
可信数据空间的核心价值在于系统性解决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根本矛盾:
1、对数据提供方:在确保数据主权与控制权不被剥夺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外溢”和变现,解决了“不愿供”的顾虑。
2、对数据使用方:以合规、高效的方式获取到以往难以获得的、高质量的域外数据,提升了数据应用的广度与深度,解决了“用不好”的困境。
3、对整体生态:它通过建立标准化、可互操作的信任框架,降低了多方协作的复杂性和交易成本,促进了数据要素的规模化流通,是培育数据产业新业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基础设施。简言之,它旨在破解数据“供不出、流不动、用不好”的三大核心痛点。

